总法律顾问手记40┃五大招谈法务如何尊龙凯时应对与业务的冲突
尊龙凯时官方网站《总法律顾问手记——律政职场胜经》作者,任跨国公司总法律顾问多年。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尊龙凯时跨界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十年销售工作经历,十年法务工作经历,二十年磨一剑,造就了这位跨界女性的精彩人生。
参加线下活动时,最容易被问及的问题之一是:作为法务,如何解决和业务团队的冲突?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内部冲突与合作的问题。
发生冲突的原因很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大家一起工作,人际关系中一言不合、互相看着不顺眼,都有可能导致冲突。假定一个公司的内部成员都是成熟理性的职业经理人,抛去那些“感觉”上的莫可名状的因素,最重要的冲突根源来自:内部岗位职责设置上的不同,导致的局部利益不一致。
业务团队的天然职能就是获取正当商业利益,迫于压力急于拿下单子的时候,对风险考虑的比较少,甚至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时有发生。而法务,它的天然职能是风险预防,避免不合理的法律风险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一个公司的组织架构,有人向前冲,有人“扯后腿”,这种职责的分工和制衡,最终是为实现整个组织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对于法务而言,从心态上,接纳并正视时在工作中发生的冲突是必要的。无需刻意回避,也不必过分紧张。就好比在一个球队中,有人进攻,有人防守,分工不同,职责有别,虽然目标都是为了赢球,但某个阶段互相埋怨几句、甚至嚷嚷几句,是常有的。法务和内部业务团队的冲突,性质上属于内部矛盾。通过适当的技巧和有效沟通,可以消除或减少。
工作中有的冲突,如果彼此信息对称,不会走到这一步。客观上,法务在公司的定位是支持部门,除了重大项目,日常工作中,商业信息并不能充分的为法务所知。主观上,法务工作中被动咨询居多,有时候在意识上认为保持一定距离是保持客观公正的基础,有的法务工作上有“不告不理”的法官心态的,并不在少数。主客观因素的叠加,加重了法务和业务团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随之而来,基于信息不对称而做出的法律分析或解决方案,难以为业务团队所接受,进而引发冲突,也属正常。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方法很多。包括高管团队建立起信息合作分享渠道、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在内部流动是通畅的,诸如此类。所提到的方法都是由上而下的,或者是通过流程来保障,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在公司内部,现实状况是,有用的信息,往往不是那些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显性的工作流程,也并不是公司内部真正的沟通结构,许多公司有另一个隐性的沟通结构。而恰恰是这个隐性结构,对公司内部信息流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在任何组织架构中都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一名总法律顾问或者法务工作人员,对此要有清醒的意识,不可过分依赖流程。关心公司的发展,主动出击收集信息,也是有效的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手段。
同理心,简单的说就是设身处地的为对方着想,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考虑。所站的角度不同,眼前的世界自然不一样。唯有彼此都了解了对方的真实处境和所面对的难题,多了一份理解和感知,然后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来寻求解决方案。
举个例子,有的公司的法务,在某些关键条款上均有自己的底线,如果违背了底线,法务不同意而僵持不下的事常有发生。尤其是大公司的法务,往往格外强势。有的时候为一个条款,能争上一个月两个月的。法务不清楚业务人员拿下一个单子的难度,而业务人员也不清楚法务坚持某个条款是因为历史上因为这个条款出问题的比例高,所以内部有了抱怨或者冲突。如果彼此能用同理心去想一下对方的处境,那么就更容易坐下来寻求备选方案,两个人又能像队友一样的工作,一起去说服合同相对方。尊龙凯时这种例子数不甚数。
值得一提的是,当法务坚持自己的观点时,要有足够的专业素养,在法理上要站得住脚。唯有专业上站得住脚的观点,才经得起业务伙伴的推敲和挑剔,才能最终在专业素养上被认同,被对方所理解。如果一位法务,在专业素养上有缺陷,因而不被认同,那么这种冲突很可能被投诉为专业水平不够。即使有同理心,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束手无策的。
说到法务提出的观点,应该是经得起推敲的观点。这就不得不提到,法务对业务的熟悉程度这个话题。
观点或解决方案经不起推敲的情形大致可分为两种:(1)法务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高;(2)法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合格,但在应用法律的过程中,对商业事实的理解存在偏差。这种偏差的存在,除了在沟通时出现的信息扭曲因素外,很多情况下是法务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不够所造成的。
商业是事实,法律是准绳。尊龙凯时不了解事实,而根据准绳贸然的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是相当冒失的。这类冲突,通过对事实的熟悉是可以避免或者有效的消除的。一名合格的法务,作为法律从业者,需要有良好的专业素养;作为公司内部的一员,需要对公司的业务如数家珍。如此,方能在业务团队面前建立起权威,树立信任,有效的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在我十来年法务职业生涯中,渐渐的养成了很少说“不”的习惯。一是说“不”太生硬,不利于彼此沟通;轻易的说不,很容易将自己和业务团队推到对立面上。再者是,随着资历和经验的增长,我承认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是有解的。换句话说,以你现在的功力无解的问题,如果你向更资深的人请教,甚至虚心向业务人员请教,其实是有解的。有可能是你原来的分析存在偏差,也有可能是找到了替代性的解决方案。关键是你有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的责任心。当你了解了这一点,在说“不”的时候,自然就格外谨慎。而且,说“不”的时候,带上备用的解决方案说,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内部冲突。
反过来,当你穷尽了一切办法,也找不到合适的两全方案时候,那就到了你确信必须说“不”的情形时。这个时候一定是要大声清楚的表达的。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相信我,如果你在内部已经建立起了法律专业权威,你在绝大部分的时间总是有替代解决方案,当你说“不”的时候,阐述清楚理由,大家会认真听从你的意见的。